2月14日,红河州人民政府出台《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《措施》”),在工业、农业、市场、投资、园区建设等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,提振市场信心,加快资源经济、园区经济、口岸经济发展,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。
《措施》首先提出,要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。聚焦1367个、年度总投资1518亿元的“千项千亿”州级重点项目和50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州级领导挂钩“510”重大项目,力争形成更多实物量。支持蒙自机场、弥泸灌区等省、州重大项目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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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措施》明确,在招商引资方面,红河州将给予部分县市激励经费奖补。在财政提效方面,将继续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,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。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州重大项目建设,对获得政策工具支持的各类项目开展配套融资。引导商业银行支持教育体育、卫生健康等10个重点领域的设备更新改造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,重点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。
此外,红河州将加快推进红河“风光储”一体化基地项目和蒙自、建水、河口3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,确保弥勒西等5个风电场项目全部并网发电。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,力争开远—蒙自天然气管道支线2023年年底建成投产。加快红河电厂扩建工程,开工建设泸西21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,推动南盘江红河段3个梯级电站年内实现复工续建。
2023年春节,红河州展现出强劲的旅游潜力。《措施》提出,将支持旅游业提档升级。对年内接待过夜游客的旅行社按人数给予补助,对2023年度内申报、创建成为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(试点)城市、乡村旅游重点村(镇)的城市、乡村、景区给予奖励;开展“发现红河”文旅产品宣传策划,设计推荐5条“游红河精品线路”,全年举办10场以上宣传推广活动,开展红河“十大新地标”“十大网红打卡点”“十大美食街区(夜市)”评选,以旅游复苏带动住宿、餐饮、消费复苏。
此外,红河州将开展“四季促消费”活动,在启动“汽车惠民购”的基础上,继续开展“家电焕新季”“红河美食荟”“商圈购物节”活动,促进汽车、家电、住宿、餐饮等领域消费加快增长;将举办全州房地产交易会和房地产政策解读会,开展房地产“百盘联销”等媒体推广宣传活动,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政策,降低居民购房成本,持续提振住房消费。在今年,将引导州内大型商超设置“红河名优特新产品专柜”,对专柜面积30平方米以上、长期保留专柜的商超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,全州支持15家。
据悉,《措施》还对服务业、农业、工业等重点行业提出奖励措施。
对限上批零住餐4个行业年度增长贡献综合排名全州前10位的单位和首次升限纳统的批零住餐主体,以及年内新建投产养殖达到相应规模的企业,新增国家级、省级农业龙头企业,新增省绿色食品牌“10大名品”、“20佳创新企业”和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综合排名全州前20位的(不含烟、电)存量企业,对申报成为省级及以上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等技术改造及创新企业(项目)给予奖励。
对年内首次纳规的服务业企业和管道运输业、互联网和有关服务行业给予奖励。对年内新增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企业,实现相应产值后予以奖励。对进出口贸易中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。落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8个培育计划,力争年内市场主体数量达到43.3万户以上。
《措施》明确,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,加强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,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以上,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4万人以上。全面落实支持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。落实向中小企业倾斜的各项招标采购要求。
《措施》要求,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全力做好经济稳增长工作,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,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市场预期引导。各县市要比学赶超、争先进位,对产业强州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予以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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